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管理适用范围
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管理适用于与全军装备采购单位直接签订军选民用装备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这是和以前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最明显的区别,现在只有与全军装备采购单位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才满足注册条件,而且企业无需到受理点提交申请,直接由装备采购单位依据中标结果提出承制单位注册需求。
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基本流程
从前面军选民用装备的识别中,可以看出,在组织装备采购活动时,军方对军选民用装备必须予以明确标识。军选民用装备,军方不投入研制经费,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民用通用标准生产,满足军队装备使用和保障要求的货架产品。军方不再强制要求供应商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也无需事先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对于项目或者产品背景、用途、数量涉密的,装备采购单位应当与承制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有关保密要求。在确定采购意向拟签采购合同前,军方组织对意向供应商进行资格检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成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
承制单位注册环节由原有的企业申请——受理点受理——计划协调——现场审查——整改验证等20个环节,减少为需求提出——资格检查——提报注册——注册审批4个环节。下面两个图给出了《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后,承制单位注册流程的主要变化。从申报流程可以看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周期,由改革前的6个月可以压缩至7个工作日左右。